June 29
无语中… …
我高考那年班主任看我报考南大,劝我不要这么想不开,然后估计晚上回家上网查了一下,第二天才对我说南大挺好的。
看来齐齐哈尔人民终于不会再这么问了“你报南京大学哦,南京哪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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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6月29日讯 随着高考成绩的公布,齐齐哈尔市文理科状元“浮出”水面。他们是拜泉县一中杜春洋,以686分获得理科状元;克山县一中的闫延,以623分获得文科状元。近日记者对两名文理科状元的情况进行了采访。
杜春洋以686分的成绩成为我市理科状元,为拜泉县一中开了状元先河。据拜泉县一中高三班主任张荫玲老师介绍,杜春洋勤奋好强,有恒心有毅力有耐力,成绩一直居榜首。他做事注重细节,精益求精。去年高考成绩651分却选择了复读,很多人对此不理解,他从没有动摇过,调整心态,为心中的目标不懈努力。
今年考试结束后,杜春洋所估分数与公布的成绩完全相符,考取南京大学的梦想即将实现,杜春洋及家人兴奋不已。1990年生人的杜春洋最爱看的书是《三国演义》。有时玩游戏、打球,缓解学习的压力。这个难得的轻松假期,杜春洋打算背背英语四六级单词,学学电脑和吉他。
文科状元闫延,1989年生人。据班主任马德亮介绍,闫延上高中后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闫延的文笔特别好,善长写评论,笔锋犀利,思想较同龄的学生成熟。学习勤奋刻苦,做事认真、执着,不轻言放弃。去年高考成绩579分,因为不能上南京大学而选择复读。高考成绩公布之前,闫延就同南京大学办理了签约录取手续,成绩公布,闫延取得高出南京大学签约录取分数线18分成绩,而且超过了北大和清华的签约录取分数线。据马老师回忆,2002年的市文科状元就出自克山一中,7年后,克山一中再显实力。
闫延对自己今年的考分很满意。用他的话说,上南京大学是他最大的理想。
日前,通过记者搭桥,两名状元取得了联系,通过QQ尽情畅谈,聊过去、聊兴趣、聊学习。两人志趣相投,相识恨晚,他们相约在大学里一切重新开始。
June 17
从自诩为交互设计师学徒之后,看问题的角度不知不觉发生了很多改变,做任何事情都倾向于和用户体验联系起来,尽管经常是穿凿附会 :P
刚刚重新做了一个签名档,发现这小小的工作竟然也可以涵盖整个用户体验设计阶段的几项工作。
首先,要确定我的签名档的目的,就是要让收到我的email的人对我有个初步的了解,所以要包含以下信息“我是谁”,“我是干什么的”,“我是哪个组织的”。另外,收件人也肯能会感兴趣我其他的快速联系方式,比如“电话号码”。Notes邮件只会显示我的Notes ID, 所以我的email地址也应包含在签名档中以为方便收件人获知。最后,部门要求大家要在签名档中包含一条部门网站的信息,所以我也将它归入其中。
以上就归纳出了我的签名档中要包含的信息范围,以及这些信息的重要程度。我认为签名档中的信息应该是线性排列,并且重要的放在前面,至此,我也确定了信息的组织形式。有了以上的种种,我就有了我的签名档的信息架构。
之后呢,就是要确定签名档如何展示。
签名档中共6个条目,每个一行的话签名档会过长,不但影响美观,也有更大的可能性让收件人不能再第一屏就看全所有信息,而把所有条目都放入一行又不利于把信息展示清楚,所以呢我把信息分为4行,并且,把其中我个人的信息与部门网站信息用虚线分割开来。这些信息中,有两条是可以通过邮件客户端直接交互的,一是我的email地址,二是部门网站。我把他们设计为可点击的链接,方便收件人快速使用这些信息。这样,我就完成了交互设计。
签名档传递的信息并不是一个邮件的重点,所以,把它与邮件正文区分开来很重要。为了做到这点,我使用了不同于邮件正文默认的字体与颜色。字体选择的重点是方便阅读,颜色呢,不能过于鲜艳,那样会干扰邮件正文的阅读;当然也不能过浅,否则会让我的收件人看起来很累,或者干脆忽视它。于是,我选择了"Courier New" 字体,并使用深蓝色。除此之外,我在签名档中使用了两个链接,由于链接的默认颜色为蓝色,比较鲜艳,而我的email地址属于我个人信息中最不重要的部分(因为邮件本身已包含了该信息,收件人一般点击回复即可给我发送邮件,只有少数情况需要从签名档中获取该信息),所以,我将这个链接的颜色改为与其它个人信息相同的颜色,但保留了下划线,这样,仍然使收件人知道这个是可以点击的,但不会冲淡其它信息。如此如此,这般这般,视觉设计也就大功告成了。
信息架构,交互设计和视觉设计,再加上前期对“我”这个用户使用签名档的目的的用户研究,和设计完成后发了封邮件给自己来进行的不完全的用户测试,并对新发现的问题作出了相应修改,整个用户体验设计流程就在小小的签名档设计中被小小的实践了一下。
附:我最新的签名档,持续改进中…
May 21
能看明白这个的同学请举手
#primary-content div.story h1 + ul > li a[href|="http://ourcompany.com"] em {
font-weight: bold;
}
Answer:
This code would boldface all em elements contained in
anchors whose href attribute begins with http://ourcompany.com and are descendants of
an li element that is a child of
a ul element that is an adjacent sibling of
an h1 element that is a descendant of
a div with the class named story assigned to it inside
any element with an id value of primary-content.
March 26
一位MM,开出征婚条件有两点:
1,要帅
2,要有车
电脑显示结果:象棋
这位MM不服搜出的结果,再次输入:
1,要有漂亮的房子
2,要有很多钱
电脑再次显示结果:银行
此MM仍然不失望,继续输入条件:
1,要长得酷
2,又要有安全感
结果搜出的结果是:奥特曼
此MM仍然不失望,还继续输入条件:
1,要帅
2,要有车
3,要有漂亮的房子
4,要有很多钱
5,要长得酷
6,又要有安全感
电脑再次搜寻结果显示:奥特曼在银行里下象棋
February 20
传说中的Mozilla推荐
/* mozilla.org Base Styles
* maintained by fantasai
*/
/* Suggested order:
* display
* list-style
* position
* float
* clear
* width
* height
* margin
* padding
* border
* background
* color
* font
* text-decoration
* text-align
* vertical-align
* white-space
* other text
* content
*
*/
...
来源:http://www.mozilla.org/css/base/content.css
在怿飞’s Blog的这篇文章里,又将上面的属性分成了三组:显示属性、自身属性和文本属性。在回复里,inG补充这还和浏览器的解析过程有关:浏览器先对DOM定位,然后解析自身属性,接着再解析内部对象。(没找到相关的英文资料,有知情者还望告知)
在Mozilla官方,其实并没有推荐任何CSS书写顺序。很可能是某个开发者在阅读fantasai的这篇文章 mozilla.org Markup Reference 时,顺便对fantasai的CSS源文件产生了兴趣,因此才有了上面的发现。
字母排序
NETTUTS上时不时有些好文章,这不,前不久,Trevor Davis就分享了一篇:5 Ways to Instantly Write Better CSS. 这篇文章中,推荐CSS的属性按字母排序。
优点是:简单,任何人只要遵守,一看就明白。
缺点是:太简单,缺乏逻辑性。比如position, left, top等,这种紧关联的属性,如果都按字母排序,书写和维护起来都不方便。
Andy Ford推荐的排序
Andy Ford是HTML和CSS方面的专家,最近写了一篇文章:Order of the Day: CSS Properties. 文章推荐的CSS书写顺序为:
1. Display & Flow
2. Positioning
3. Dimensions
4. Margins, Padding, Borders, Outline
5. Typographic Styles
6. Backgrounds
7. Opacity, Cursors, Generated Content
例子:
el {
display: ;
visibility: ;
float: ;
clear: ;
position: ;
top: ;
right: ;
bottom: ;
left: ;
z-index: ;
width: ;
min-width: ;
max-width: ;
height: ;
min-height: ;
max-height: ;
overflow: ;
margin: ;
margin-top: ;
margin-right: ;
margin-bottom: ;
margin-left: ;
padding: ;
padding-top: ;
padding-right: ;
padding-bottom: ;
padding-left: ;
border: ;
border-top: ;
border-right: ;
border-bottom: ;
border-left: ;
border-width: ;
border-top-width: ;
border-right-width: ;
border-bottom-width: ;
border-left-width: ;
border-style: ;
border-top-style: ;
border-right-style: ;
border-bottom-style: ;
border-left-style: ;
border-color: ;
border-top-color: ;
border-right-color: ;
border-bottom-color: ;
border-left-color: ;
outline: ;
list-style: ;
table-layout: ;
caption-side: ;
border-collapse: ;
border-spacing: ;
empty-cells: ;
font: ;
font-family: ;
font-size: ;
line-height: ;
font-weight: ;
text-align: ;
text-indent: ;
text-transform: ;
text-decoration: ;
letter-spacing: ;
word-spacing: ;
white-space: ;
vertical-align: ;
color: ;
background: ;
background-color: ;
background-image: ;
background-repeat: ;
background-position: ;
opacity: ;
cursor: ;
content: ;
quotes: ;
}
Andy的顺序大体上和fantasai推荐的顺序保持了一致,但细节上更具可操作性。
SitePoint上还有个很热烈的讨论贴:How do you order your properties within a declaration block?
我的想法
我喜欢fantasai和Andy的书写顺序,但fantasai的顺序中,“自身”属性有点含混不清,Andy的则太细,难以记住。我觉得可以借鉴CSS 2.1 Specification中对CSS属性的分类,将Andy的顺序稍微调整下:
- 影响文档流的属性(比如:display, position, float, clear, visibility, table-layout等)
- 自身盒模型的属性(比如:width, height, margin, padding, border等)
- 排版相关属性(比如:font, line-height, text-align, text-indent, vertical-align等等)
- 装饰性属性(比如:color, background, opacity, cursor等)
- 生成内容的属性(比如:content, list-style, quotes等)
事情永远没那么简单,比如下面这些困扰:
- 对于shorthand怎么处理?比如 border: 1px solid red; 其中border-width是和盒模型相关的,但border-color是装饰性的。如何组织呢?
- 考虑到换肤功能,是否应该将color, background, border-color等和颜色相关的都放一块?以方便以后修改。
- 对于hacks如何处理?单独放到css文件最后面,还是和hack的属性紧挨着好?
- 维护同事的css文件时,对于新增加或有修改的属性,如何注释?如何书写?
- 还有,考虑到CSS Sprite, 所有背景图的选择器都放在一起?不过这已经超出本文的话题了:CSS选择器内属性的顺序和组织。
- 更进一步的讨论是:CSS文件内的结构组织,以及多个CSS文件的组织。
任何解决方案都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只要能解决常用的大部分问题,就已经是非常好的方案了。
期待你的建议。
原文地址:http://lifesinger.org/blog/?p=1360
December 05
话说有一只小白兔在跑步
它跑两步就向右转头
再跑两步又向右转头
又跑两步还向右转头
为什么?
因为它喜欢。。。
September 12
一只小兔子去钓鱼。
第一天啥也没钓到。
第二天还是一无所获。
第三天兔子准备空手离开。
忽然一条鱼跳出来说:"你狗日的明天要是再用胡萝卜来钓鱼,我就拍死你~~"
September 04
一百多年后,当哆啦A梦重新回到未来时,它会回忆起许许多多年前,自己从抽屉里探出圆滚滚的脑袋,第一次见到野比大雄的那个新年。
原谅我用这样一个《百年孤独》式的句子作为这篇文章的开头——在滕子不二雄笔下,我确实很容易混淆过去、现在和将来的明晰界限;同样地,这部漫画以及它的主角,也几乎同时属于我和无数同龄人的昨天、今天和明天。
四十年前日本的一个普普通通的冬天,一位年轻的漫画家正在为自己无法按时交差的画稿发愁,这时一只小猫从窗外跳到了屋里,和漫画家玩了起来。它走后,漫画家在房间里踱来踱去,继续构思,无意中踢到了一个不倒翁,于是灵机一动,将小猫和不倒翁的形象结合了起来,创造出了一个圆敦敦胖乎乎的猫型机器人,不仅按时完成了画稿,更因此一炮打响,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开创了动漫界近四十年的一个不朽传奇——这是官方版本中,它的第一个生日;
一百零四年后日本的一家机器人工厂,批量生产的猫型机器人中出现了一个残次品,它一无所长,针对机器人的每一项考核都没能通过,又被老鼠咬掉了耳朵,于是在伤心和疼痛中哭泣了许久,泪水将身上的黄色涂料冲刷得一干二净,褪为天蓝色,它也由此成为了史上绝无仅有的一只蓝色皮肤、没有耳朵又害怕老鼠的猫——这是官方版本中,它的第二个生日。
如果按第一个生日算,那么它已经年届不惑;如果按第二个生日算,那么它甚至还有一百年才会出生。于是这只既生于1969年12月,又生于2112年9月3日的猫,便以自己这一个属于过去,一个属于未来的两个生日,同时带给我们关于童年的欢乐,还有对于未来的遐想。它的名字,日语拼起来是“ドラエもん”,发音是“DORAEMON”,直接意译过来叫“铜锣卫门”,在中央台最早那个版本的动画中被略为“阿蒙”,在港台地区则被称作“小叮当”……最后,按作者的遗愿,它的名字最终被统一为“哆啦A梦”。然而,我却依旧习惯于根据国内最早的那个漫画版本,把它和属于它的那部漫画叫做——机器猫。
这是一部多么简单的漫画,没有为了爱与正义去拯救地球,没有海枯石烂海誓山盟的爱情,没有一次次被打倒再一次次爬起来的小强式战斗,没有没完没了永无止境的赛亚人式升级,也没有那些华丽丽的铠甲变身和一边喊口号一边施展出来的拉风招式……它的舞台是那么狭小——全部故事都围绕着七十年代初的日本某小镇发生,就像马克•吐温的《汤姆•索耶历险记》中那个密西西比河畔的小镇;它的演员也是那么稀少——除了机器猫以外,只有一个堪称动漫界最小白的男主角,一个虽然可爱却有着严重洁癖的女主角,两个形象实在算不上好的男配角,外加父母、老师、路人甲乙丙丁等龙套若干,这就是全部演职人员表;它的情节也是那么普通——都是日常生活中那些每个孩子都会遭遇到的鸡毛蒜皮鸡零狗碎的小事。人物、事件、环境,戏剧作品的三大要素,在这部漫画中都显得乏善可陈,和它自身的画风一样平淡和平凡。
然而,正是因为这种简单,它才显得那样真实,那样容易引起童年时的我们的共鸣。我们当中绝大部分人的童年,都会生活在那样一个小城镇中,在家都会有一个爱唠叨的家庭妇女的妈妈,都会有一个在单位累死累活的上班族的爸爸,在学校都会有一个爱批评学生的严厉老师,都会有一个聪明漂亮的班花像源静子那样让所有男生偷偷喜欢,都会有一个强壮的小霸王像冈田武那样总爱欺负人,都会有一个家境相对优越的阔少像骨川强夫那样好炫耀,都会有一个十项全能的学生干部老师的得意门生像出木杉英才那样让人羡慕和嫉妒……还有,童年的我们,其实每个人身上都会有些野比大雄的影子,或多或少。
我们也和野比大雄一样过着两点一线的生活:早晨起床往往会迟到,到了学校往往会因没写作业被老师批评和罚站,上课时往往会打瞌睡,考试往往会考得很烂,下课后往往会因在外面贪玩而很晚才回家,然后在台灯下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补作业……
我们也和野比大雄一样有着无数成长中的烦恼:作业懒得写、考试不及格、被坏孩子欺负、身体素质太差、零用钱不够、别人有的玩具自己没有……
当然,我们也和野比大雄一样,有着各种各样的小毛病:愚笨、胆小、懒惰、马虎、好攀比、自作聪明、投机取巧、不思进取、不肯负责任……
同样的生活,不同的人生。相对于野比大雄这位拥有着“全日本最笨的孩子”的称号,活在世上的唯一价值或许仅仅是能让别人对生活更有信心的男主角,我们随便哪个人都能比他强出许多;但恰恰相反,我相信每个孩子心中都会对他无比羡慕,这并不是因为他成年以后终于如愿以偿地娶到了源静子,也不是因为在长篇大冒险中他一次次拯救过世界,而是因为,他可以说是全日本,甚至全世界最幸福的孩子——他有着一只机器猫。
这是一只让人多么忍俊不禁的猫。它有着圆滚滚的脑袋、身子和手脚,它没有耳朵,它猜拳只能出“石头”,它的身高、体重、腰围,以及属于它的所有数字都是129.3,它爱死了铜锣烧,它怕死了老鼠……它既是野比的宠物,又是他的朋友,更是他的监护人,这三合一的身份使两人之间永远也不乏笑料,虽然在野比面前它时常会以小大人自居,但说到底,机器猫之于野比大雄,不过是一个小孩子之于另一个更小的孩子而已。尽管它的职责是保护野比,引导他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可这任务本身便充满了滑稽的错位——不要忘了,机器猫自己在工厂里便是残次品,让它来照顾野比,就好比给一个差劲的学生指派一个同样差劲的老师,怎么可能不事与愿违呢?所以它好心好意为野比拿出的种种法宝,总是成为野比偷懒的借口或是炫耀的资本,最后野比也总是落得个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结局,有时还要连机器猫也一起搭上。这个循环往复的流程,差不多是漫画里永不变更的主旋律,野比用这些法宝永远都会以失败告终,他也永远不会吸取教训,下次依然会故伎重施;而机器猫,尽管一次次地下定决心不再管野比的事,要让他自己去解决问题,可每到野比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哆啦A梦,技安他……”时,软心肠的它却还是无可奈何地乖乖拿出各种法宝,好让野比继续去调皮捣蛋。
从大人的角度来看机器猫,它基本上是个不称职的监护人:它的那些法宝,到底是对野比的爱护还是纵容?然而以孩子们的眼光来看,机器猫却绝对是天底下最好的朋友和玩伴,这不仅是因为它的善良、开朗和细心,更是因为它那些可以应付生活中甚至世界上一切困难的法宝。考试不及格?有自动引导铅笔和记忆面包来保证满分;受人欺负?有空气枪和玩具军团为你出气;不小心打破了什么贵重物品?有还原光线和时光包袱复原;东西太多了拿不动?有缩小灯和缩小隧道帮忙;想调皮捣蛋?有万能通行证和恶魔护照让你为所欲为……当然,更不用说的还有那些知名道具:能够在三维空间里自由翱翔的竹蜻蜓、任意门;可以在四维空间里任意穿梭的时光机;甚至还有在平行世界中实现任何愿望的假如电话亭……现实与幻想之间的壁垒,就这样被机器猫和它这些无穷无尽形形色色的法宝轻易打破。一边是每天都千篇一律的上课、写作业、考试、为老师的惩罚家长的教训不良少年的欺负而担惊受怕,另一边却是妙趣横生又不乏惊心动魄的旅行和冒险。凭借着时光机和任意门,时间不再是问题,空间不再是距离,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大洋海底、南极大陆,人们也许永远也无法见到真面目的恐龙时代、未来世界、外星空间,只藏在一只小小的口袋里,还有什么能比这更令孩子们兴奋?所谓壶中日月、袖里乾坤,想来不过如此。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看完漫画后会憧憬着和机器猫一同去九天揽月、五洋捉鳖,但至少童年时的我,常常会有意无意地打开自己书桌的抽屉,看看能不能从那里通向另一个世界。
就像原版动画的主题歌,《ドラエもんの歌》(哆啦A梦之歌)里所唱的那样:
“こんなこといいな できたらいいな(这件事真好啊,能够做到的话就好啦)”
“あんな梦 こんな梦 いっぱいあるけど(那样的梦想,这样的梦想,我还有好多哪)
“みんなみんなみんな かなえてくれる(大家大家大家,让我实现吧)
“不思议なポッケで かなえてくれる(用那神奇的口袋,让我实现吧)
“空を自由に 飞びたいな(想在空中自由地飞翔哪)
“「ハイ!タケコプタ-」(“好啊!竹蜻蜓——”)
“アンアンアン とっても大好き ドラエもん(啊啊啊,哆啦A梦,太喜欢你啦)
“……”
而另一首很有名的歌,动画片的片尾曲,则叫做《青い空はポケットさ》,翻译过来就是:“蓝色的天空是口袋”,也许这便是对漫画主题的一个隐喻:蓝色原本象征着忧郁,然而有着忧郁蓝色的机器猫,带给我们的却是无穷的欢乐,代表着的则是梦想。
知名网络写手,祥瑞亲王马伯庸在自己的恶搞名篇《从机器猫看阶级斗争的残酷性》一文里,对机器猫的评价是:“……这个人物其实是劳动人民渴望求解放的心愿的人格化产物。在先进的革命思想出现之前,劳动人民往往把解脱与翻身寄托在神化了的神仙佛祖身上,希望能通过超自然的力量谋求幸福。古代的种种神话比如刑天舞戚,精卫填海都是这种朴素思想的体现。……”马亲王这段煞有介事的文革式文字,读来虽令人无比喷饭,却也将漫画的灵魂一语道破。我们真实的童年,并不都像有些大人所鼓吹的那样纯洁美好,我不大相信会有哪个孩子能在小学四年级,也就是野比大雄的那个年龄,就能领悟什么叫责任,就能明白为什么要好好念书,就能树立起远大的人生理想——我身边甚至不乏直到现在都还没什么人生目标的年轻人,绝大部分孩子的心愿,或许仅仅是每天都能无忧无虑地玩耍嬉闹。所以,老师的管教很容易让我们厌烦,家长的打骂很容易让我们逆反,我们在学校受着各种约束,在家里受着各种束缚,野比大雄离家出走的念头绝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的想法,至少我自己小时候便有过,而我的一个同学甚至真的付诸了实践(当然,这尝试无可避免地以失败告终)。正是因为现实的不自由,所以才会在幻想中渴求自由,在这种情况下,机器猫便成为了每个孩子心目中的终极梦想,它是我们的救世主,它是我们的神仙皇帝,它是我们的因特纳雄耐尔,它是我们“渴望求解放的心愿的人格化产物”。一方面它是一面镜子,折射出我们真实生活的影子;另一方面它又是一架望远镜,甚至是天文望远镜,让我们能够远眺想象力的极限。我们在前者中可以看到自己童年都失去了哪些东西,却又能在后者中将这些缺失的都统统找回来,现实与梦想,在《机器猫》中得到了完美的交汇,这便是它最核心的精髓。马克•吐温在自己的《夏娃日记》中说:“他(指亚当)在哪里,哪里便是伊甸园。”而我们这些《机器猫》的读者,也同样可以说一句:“哪里有机器猫,哪里便是天堂。”
关于《机器猫》的结局,众说纷纭,其中不乏各种推测与谣传。最灰暗的结局是,野比从小就患有自闭症,所以有关机器猫的一切全是自己幻想出来的,技安、强夫是他渴望的友情;静子则代表着他向往的爱情,故事中的所有人物只有妈妈是真实的,在现实生活中含辛茹苦地照顾着他。据说这个谣传曾先后让16个读者因绝望而自杀,但如果不计任何感情色彩地看待它,这其实是最符合常理的结局。何况作者之一的藤本弘,在《机器猫》、《Q太郎》、《怪物太郎》、《齐天烈大百科》等轻松幽默的漫画之外,还创作过一部《异色故事集》,质朴童稚的画风中透着一股寒彻入骨的阴森、诡异和悲凉,风格与这个结局可以说是一脉传承,所以不能完全排除作者曾暗暗构思过类似结局的可能。只是对我们读者来说,谁肯面对,谁能容忍自己童年最美丽的梦,被这样残酷地打碎?
还有那个植物人的结局,作者曾亲自出面澄清过;还有那个三只机器猫一同与妄图毁灭世界的财阀集团斗争,最终同归于尽的煽情而俗套的结局;还有另外两三个虽然是作者亲笔画的,后来又被他自己推翻的结局……当然,还有那个非常知名的同人结局:某日机器猫突然没电了,如果更换电池就会失去全部记忆,野比于是痛下决心发奋读书,希望有朝一日能以自己的力量使机器猫保留记忆地恢复正常。十几年后他终于成为科研精英,研究出了让机器猫恢复正常的方法,当和妻子源静子一同按动实验室的开关后,机器猫终于重新开口:“大雄,我等你很久了……”应该说,这个结局最为美好,然而我却总觉得有些隔阂和疏远,正如我总是无法把后来陆续创作的《哆啦七小子》等作品和《机器猫》画上等号一样,我总觉得这个故事不该掺杂太多属于成年人,属于童年以外的东西,所以在我个人看来,同人结局永远是同人,它终究不是漫画真正的结束。
据说,藤本弘在逝世前,曾预感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于是放下了手头正在创作的长篇大冒险,提前完成了机器猫的真正结局,可手稿却在他逝世后清理的过程中弄丢了,又有消息说有人曾捡到过这手稿,但是为了让故事永远继续下去,结果就把它——销毁了。无论真相如何,随着1996年大师的撒手人寰,机器猫的故事,永远也不可能画上真正的句号。
或许,还是作者亲手描绘的那个不是结局的结局,最符合漫画的一贯风格吧:机器猫终于回到未来了,与野比依依惜别之余,留下了谎话药水,喝下它的人说出的任何话都会在现实中产生相反效果,后来喝下药水的野比无意间对妈妈说机器猫没有回来,回到房间后却喜出望外地发现,机器猫正静静坐在屋里等着他……这个结局,或许稍稍平淡了些,却最为温馨,当看到野比泪飞顿作倾盆雨地扑到机器猫怀里时,我也实在很难抑制住眼眶里的泪水:
“我,我一点也不高兴……”
“一定要分开……”
“从今以后,我不要和哆啦A梦生活一辈子……”
“我最……最……讨厌哆啦A梦了……”
野比的这些反话,想来不仅是他,也是屏幕前我们每一位观众的心声吧。
那部动画的最后,机器猫和野比大雄,还有他们的伙伴们,一同在空地上重又打起棒球,那首我再熟悉不过的片尾曲《青い空はポケットさ》也随之轻轻响起,甜美的童声,悠扬的旋律。望着孩子们无忧无虑的欢笑和嬉闹,我忽然感到无比欣慰:或许,这反而是《机器猫》最好的结局。尽管我们的童年一去不复返,可是,我们还会有孩子,我们的孩子也会有孩子,我们孩子的孩子还会有孩子……子子孙孙无穷匮也,既然这样,不如就让野比大雄永远生活在小学四年级,永远与机器猫生活在一起,陪着一代又一代人长大,为一代又一代的孩子,编织他们最美丽的梦想。
如果这是个老长老长的梦,那么,就让它永远做下去吧。
谨以此文,纪念机器猫的-104岁生日。
Everybody Knows:
You can‘t be all things to all people.
You can‘t do all things at once.
You can‘t do all things equally well.
You can‘t do all things better than everyone else.
Your humanity is showing just like everyone else‘s.
So:
You have to find out who you are, and be that.
You have to decide what comes first, and do that.
You have to discover your strengths, and use them.
You have to learn not to compete with others,
Because no one else is in the contest of "being you".
Then:
You will have learned to accept your own uniqueness.
You will have learned to set priorities and make decisions.
You will have learned to live with your limitations.
You will have learned to give yourself the respect that is due.
And you‘ll be a most vital mortal.
Dare To Believe:
That you are a wonderful, unique person.
That you are a once-in-all-history event.
That it‘s more than a right, it‘s your duty, to be who you are.
That life is not a problem to solve, but a gift to cherish.
And you‘ll be able to stay one up on what used to get you down.
August 29
标准的小学英文信件开头
呵呵
今天猛然发现badge的套子坏了,上去换了一个,又猛然发现这个套子的寿命是2个月,于是猛然发现自己来张江2个月了。
工作位置换了的同时,工作职责也换了。
User Engineer
Interaction Designer
或者也可以叫,美工学徒
总之,从现在开始俺搞艺术去了,哈哈哈哈哈哈
July 08
http://www.chinaonco.net/Article_Show.asp?ArticleID=344
布列瑟侬出自专辑《狼》,专辑封面写着如下文字:
加拿大育空河流域
狼群目睹着同伴 断气在人类枪下的 身影
它们的眼神中
没有恐惧 只露出一股沉静
那是原野上的傲气 天生的野性
在原野还能奔跑 血液尚未流尽之时
回首凝望
无法舔舐同伴的鲜血
就带着它的灵魂浪迹天涯
也许人和狼的距离真的很近,甚至能感受得到彼此的呼吸,悲伤的萨克斯中,狼静静舔噬伤口。很难用语言表述出听BRESSANONE的感受,悲伤的萨克斯、低沉的法国号,引领我们进入现实的荒野之地,吟唱着离别的无奈与不舍结尾的火车轰隆隆的声音,让我想起了小时候…..
《布列瑟农》选自马修·连恩专辑《狼》。 1992年加拿大有空地方政府施行了一项名为“驯鹿增量”计划”,为达到目的,却必须大量捕杀狼群。为此,30多位音乐工作者以2年多的时间,完成了《狼》这张专辑:它以最直接的感情,最沉痛的呼声,敲击着人们的心……绚丽的苏格兰乐风,记录着“飞鼠溪”的悲情;“布列瑟农”抒情的吟唱着无奈的离乡情绪;轻爵士的 “归乡之翼”,古典管弦交织出力量与悲情……将原野上活生生的狼群带入音乐中。这是以音乐与人性写下的动人史诗!
隐约的钟声,仿佛来自遥远的地方,那是乡村教堂在夕阳西下轻轻敲响的钟声吗?可以使人想到安详的钟声啊,你是怎样的在我的心田里轻轻摇荡。
浑厚的男音在舒缓地吟唱着无奈的离乡曲,使人透过那带着怀念的声音体味到一颗流浪在外的心,是怎样地在怀想着故乡。
那必是一个个的黄昏,在有着同样昏黄的色彩下,离乡的人一次次地回头,无奈而伤感的眼望着故乡的方向,那里也许有一座座的群山,显出渐渐暗淡的身影。或着是在火车上,一个人,在半夜孤零零地醒来,望向窗外,只有黑幽幽的山影,天上有星星吗?纵使有也是孤单的吧。而这时唯一的声响是那车的声音,塔-提-塔,塔 -提-塔……那是多么单调而又有着无限韵味的声音啊。
也或者,是在异乡的街头,你一个不经意的回首,猛然间见到那熟悉却久别的朋友。也许是你低着头徘徊时不知从何出溢出的一句乡音。站在这样的路口,你不会泪流?
故乡可以是母亲那一声声不再能听到的唠叨,现在想来却亲切,简直能直探到你的心底。也或许是那熟悉的简陋的房子,直到现在你还能真切地回想触摸它时的感受。或者是那条小溪,曾流淌着你几多的往事,现在依旧在你的记忆里熠熠生辉。
离家是越来越远了,在这样幽深的夜里,你不会想到家人吗?你不会情不自禁地回想起那黄昏时从远处传来的钟声吗?它也必象那单调的车声一样来撞击你的柔软的心,那是想哭的温柔。与漂泊相对的生存状态是安定,我一直以为要是能有一个大大的草原,一望无际,而背后是高山,有着蔚蓝的天,有着清冽的空气,还有一群安详着面带微笑的人们,那简直就是天堂了. 或许只有历经了漂泊况味的人才能深深体味安定生活里所蕴涵着的各种滋味吧。
歌词
(Verse 1)
Here I stand in Bressanone
With the stars up in the sky
Are they shining over Brenner
And upon the other side
You would be a sweet surrender
But I must go the other way
And my train will carry me onward
Though my heart would surely stay
Oh my heart would surely stay...
(Verse 2)
Now the clouds are flying by me
And the moon is on the rise
I have left the stars behind me
They were diamonds in your skies
You would be a sweet surrender
But I must go the other way
And my train will carry me onward
Though my heart would surely stay
Oh my heart would surely stay...
译文:
站在布列瑟侬的星空下
而星星,也在天的另一边照着布列勒。
请你温柔的放手,因我必须远走。
虽然,火车将带走我的人,但我的心,却不会片刻相离。
哦,我的心不会片刻相离。
看着身边白云浮掠,日落月升。
我将星辰抛在身后,让他们点亮你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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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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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02
天生一对001 发表在 哈哈笑话 华声论坛 http://bbs.voc.com.cn
1.我的cpu是我用一个电容一个电容焊接起来的!好大一砣啊……哈哈哈!
2、楼上的很厉害,可怜我昨天费了一个晚上的工夫才用小刀在我的硬盘上刻了一个操作系统,我要向大家学习啊!
3、吹吧,吹牛不上税……我昨天把我家的那台老式电视拆了,七拼八凑变成了一块gf4ti4800的显卡,赚了……
4、这算什么,刚才我边吃苹果边上网,忽然就死机了,重启一下就发现操作系统就变成了macos。
5、昨天闲着没事,看着自己的显示器烦,随便找了块碎玻璃,几张马粪纸,又拆了一个收音机,组装了台液晶显示器,凑合用了。
6、我刚把我56k猫超频了,结果,我一上网,我家小区那一片的所有电话全部占线。
7、我说点老的事情吧,那是我刚上大学的时候,大家都用286,显示器也是单显,硬盘就更小的可怜了。我一想,这样不行,于是拆了个彩电的显示屏装在显示器上,单显变彩显了。偶后来嫌硬盘小,于是回收了一千张5英寸软盘,把里面的芯全部拿出来,粘在了一起,于是一个1g多的硬盘就出来了。
8、我穷,买不起计算机,现在只能拿这个5块钱买的计算器改成计算机上网。缺点是屏幕小,但是原来的计算器是太阳能的,我保留了这个功能。穷啊,将就吧。
9、各位真是强人啊。我只是把电视遥控加了个带摄象头当新款手机凑合着用。
10、这里的帖子实在太大,每次打开都快死机。看来内存不足。虽然现在内存便宜,但是我穷啊,还只用128m的。我琢磨了半天,发现一个好办法,我把内存反过来插,嘿。嘀的一声自检通过,内存变成了821m的啦。
11、我今天下午好不容易抓住一只老鼠,注入芯片把他弄成了一只鼠标。
12、家里上网速度太慢了!我从旧货堆里找了些废弃的电线做了一条千兆单模光揽和计算机直接连起来!现在40集的电视剧一秒就搞定了!
13、花六块钱买了两个门铃加了三合板,插上一用,真好,门铃变成了木质音箱,少了100多。
14、昨天我把自己的猫超了一下频,今天早上起来发现我们这个社区的耗子全没有了
15、前几天去南极抓了只企鹅硬塞进显示器里面就开始聊天了,可那只企鹅经常咳嗽,我怀疑得了非典。
16、看到了一个**,我打破显示屏,一下把她给拽了出来。
17、我把她拽出来,正准备xx,结果病毒突然发作,她变成了男的 ****
18、那天把三星550s在线升级成三星液晶显示屏,觉得动态显示老有问题,想卸载了重装发现没有卸载程序。
19、人家现在做cpu哪有用烙铁焊的呢,都是用浓鼻涕粘起来的,没有鼻炎的根本就做不了。
20、最近机器老是死机,打开机箱一看,哇*,散热片都快化了。于是俺情急之下,把俺家老电风扇上的马达拆下来安了上去。通电一看,嘿嘿,转的真快,测了一下转速,50万转/秒。温度才零点五度。呵呵。这回可不用担心了!
21、我家的modem坏了,于是就把我家花花塞到一个盒子里插根电话线上网,一拨号就是喵喵喵的响,而且不用电,每天往盒子里塞条鱼就行。
22、俺是编程序的,前一段硬盘空间告急,俺编了个tamrof。exe,把15g的硬盘愣给格成51g了。可惜适用面不广,没法卖钱。那位要源代码,六个信箱就成。
23、我从来就不用杀毒软件,我的网卡是放在醋里面的。
24、我办公的地方在30楼。有一次老板见我上班时间在玩cs,他一气之下就抱起我的彩显,从窗外扔来下去。可把我吓坏了,我赶紧冲下楼去。坐电梯是来不及了,只好走楼梯。我拼命往下跑,跑得累死了,但我依然没有放弃。我一跑到一楼,马上冲出楼去。幸好,我冲到的时候那个彩显刚好掉下来,我顺手一接就抱回去了。
June 30
去年看了甲田光雄的书后,9月底,在吃了很多不健康的月饼后,决定严格尝试少食及比较严格的改良断食法,想看看能不能排出书中形容的那种特别的宿便。这次实验,没人指导、没人分享,只靠一本那么旧的书来行动,心中还是很有疑惑的。所以只坚持了2个月,12月底的时候单位上组织出差,就中断了。再后来看了《吸引力法则》中关于不饿不吃的说法跟少食很类似,再后来认识了小婧了解了美国最有钱的孩子的饮食居然跟甲田书中的少食生菜食是那么得一致,结果是那么地好之后!再次让我重新回归到少食中来,而这一次,不是试验,而是坚信!并且刚开始的时候,小婧在我家吃饭,我就跟她比谁吃得少,如此很快就上了正轨,有了很多好的体验。
在不怎么饿就可以不吃和吃到不饿就该放筷子的精神指导下,我的胃终于恢复到它最原始的大小,那是多小呢?那就是我吃不了多少东西基本就饱了,然后很久很久不吃东西都不会饿,最多会渴,喝点水也就没事了。而想想一年多以前我还是主张“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的典型呢!其中蕴藏的秘密到底在哪里呢?
其实,人体的神奇在于其对环境的适应性,所谓适者生存,人在长期的自然选择中进化过来,对环境的适应性是进化的结果。做为人体的器官之一的胃为了支持我们人体它也必定是对环境有无比好的适应性的,所以人们在顿顿都能吃饱的今天,有几个人是饿着才吃的呢?本来就不饿,再吃,胃为了适应多来的食物就会变大,胃被撑大后,一经过消化,胃被胀大的部分就空了,所以胃本能地就要回缩到原来大小,这一缩人的反映就是饿了想吃东西,于是恶性循环,越饿越吃,越吃越饿。当然,如果那点饿熬过去了,或者忙起来没注意到饿的那个感觉也就过去了,下次再吃东西的时候就会发现吃不了以前那么多了,因为胃变小了,而再要吃以前那么多就一定要把胃撑得很难受才行了。再次撑大后又一次的循环又开始了!我自己就经历过很多次这种胃被反复饿小和撑大的经历,这样是非常伤胃的!想想嘛,好好的器官,没事就折腾它让它象气球一样一会大一会小,如此折腾,什么好零件也经不住呀!
话都说到这里了,就又提出一个东西来跟大家讨论,那就是在哈维的《健康生活新开始》中有这么一段话:
“在脑的基部有一个小的构造,叫食欲平衡中枢,它控制着人的食欲。食欲平衡中枢时刻监督着人体,检查体内的营养是否足够。如果营养足够,它就保持沉默。如果体内营养物质不够用了,它会响起警报,告诉我们:“快吃饭吧!”然后警报一直不停,直到我们摄入的营养满足人体需求为止。然而,不幸的是,有些人完全是受食欲平衡中枢的驱使而吃饭的。由于我们吃的食物是经过烹饪和加工的,改变了食物原有的特性,缺乏营养,致使食欲平衡中枢的警报一直响个不停。于是,虽然胃已经饱了,但是人们仍然感到“饥饿”——不想吃食物,只想吃营养。但是人体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再多吃些东西,以从中摄取所需要的营养。所以我们虽然胃已经饱了,但是仍在找一些甜点吃,因为身体还没饱。”
这是哈维自己的猜测没有科学的依据,但还是有点道理,但又感觉不是百分之百的适用。当时刚开始喝果汁的时候感觉很有道理,现在一年多之后再次来分析基本就有了新的结论:
首先,哈维写作这个论点的时候应该是指大吃大喝的人最开始转向健康饮食的阶段,就象我刚开始单一饮食时一样,我们的胃那时是很大的,由果汁填充来代替肉和不健康的菜来填充胃,当时我一天能喝5L多的果汁,这完全是能保证胃继续那么大的!所以从真正的营养的角度来解释也是可行的。但转过来反角度想,这么说,我一天需要的营养要有5L果汁那么多,但现在我喝全天只需要喝1L多,少了4L这么多的营养,食欲平衡中枢时刻监督人体,检查体内的营养便应该发现我营养不够发出警告呀!应该有“饿”的感觉呀!可实际上是一点感觉都没有,只喝这么点我也很舒服,也没想多喝。那就说明这个理论是有其局限性的。起码说明根本不存在什么“食欲平衡中枢”,想吃东西的不是我们的身体,只是我们的胃。
那真正的答案是什么呢?
我大胆地猜测:饿就是人对于胃的适应性改变的感觉。(限用于能正常吃饭的人,灾民、难民等等的饿不在考虑范围内。)
胃最小是有限度的,胃再小也不会小到没有,它往小有极限,往大因人而异也有极限,但慢慢越吃越多的话,人的胃的弹性真的可以达到很大的。以我自己为例,我最能吃的时候,在不饿的前提下,用锅煮两包泡面,加两个鸡蛋两个番茄,再加点菜叶和火腿肠,连汤一起就是一小火锅,我能吃得一滴汤都不剩,这样也就是刚饱而已,一点都不撑,顺便再吃袋切片面包再加点饭后水果再加根冰淇淋终于算吃饱了。。。(这基本就是我大学时候很经典的减肥餐,)不夸张的说,我去吃酒席的话,一般都是最后一个放下筷子,在女生中我基本没见过比我能吃的,很多大胖子都吃不过我。见过我发挥吃饭实力的人都感慨我吃这么多也才100零几斤,按食量/体重比来算的话,我真是好瘦。。
而我现在呢?基本上一小碟生菜+40g的糙米熬的粥+3块蒸红薯就能吃得相当饱到打嗝了。而早上也经常不喝汁到中午都不饿。说明我的胃已经从那么大恢复到了最小。那大家就会问一个问题,我吃这么点是真的健康吗?是呀,我自己也这么问,从感觉上来说,我没有任何不适,并且,小婧这个活化石吃得比我还少。她放假这次回来,又长高了,还是那么结实。她在学校都不吃早餐,并且平时也只吃一到两顿,她说这样她才能精力充沛地看书,吃多了难受。我也深有同感,稍微吃多点就想睡觉,早上就起不来。她这次回家被她妈拉着早上去吃了一两面,结果中午在我家吃饭的时候基本没吃什么,她说早上吃得太撑了,可见习惯了不吃早餐的人吃了早餐也一样的难受,所以吃不吃都是习惯,健康与否不取决于这一个动作,而是其他时候你是怎么吃的。
有朋友还跟我分享过这样的经历,就是他晚上去吃羊肉自助火锅吃得撑死了出来的,结果晚上睡觉后居然被饿醒了,说感觉饿得不得了!可明明吃了那么多羊肉,感觉胃都还是胀得呀!这样也证实了我的分析,那就是胃被胀大时我们的感觉是"撑",而当胃缩小时我们的感觉就是"饿"!现在的人每天吃这么多,基本上没有真正缺食物的饿了,有的都是胃撑大之后偶尔没吃时胃回缩时的饿.
所以很多人刚喝汁的时候都饿得不行,还有饿得胃疼的,后来习惯了也不觉得饿了,也没觉得缺营养。可见胃只是在适应环境而已,当没有多余的消化任务的时候,胃就会自然回缩到本该那么大,而吃多点一撑就又大了,正是胃具有的弹性才让人能慢慢越吃越多,而不至于一撑就撑死了。所以慢慢撑大的胃也得慢慢缩小。
换个角度看,适应性强是对生物的基本要求。从精神上来说,人能承受的东西越多,说明人越坚韧,心理就越健康,而现在很多人心理不健康,比如名校学生很多跳楼的,就说明他们心理承受能力差,适应性差!
而对于以前那么大胃的我来说,如果突然饿我两天,必然会让我难受得要死!这种难受可以用断食阶段的排毒反映来解释,其实就是从吃那么多到没吃的,身体自我调整适应必定会难受嘛。但这种难受如果太厉害就会对身体产生危害!所以电视里经常听到的谁谁谁没吃早饭饿得低血糖昏倒了也是事实!因为人体的改变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走急了身体跟不上只能昏倒了。。
所以胃恢复到最小的人适应性很强,只要有水喝,很久都能不饿并且照样精力充沛。而胃大的人一顿不吃除了饿得慌以外对身体的确是不好的。
这就让我想到,抗站时期我们的战士为什么那么有战斗力,除了思想上先进以外,有个可能性可能是,因为都是无产阶级,都穷得要死,饭都吃不上,所以胃都是很小的,这样的好处就是很经饿,所以爬雪山过草地虽然死了不少人,但活着的也很多呀!而现在的人,再去重走长征路的话,很可能其实不是我们的毅力差多远,而是我们的身体真的吃不消!
如此一来,再想想小婧在美国认识的那些有钱家孩子的饮食就更能明白,让胃恢复到最小,不光是对生命长度的追求,更是对生命质量的追求!
这篇文章是地震之前写的,一直没发,地震过了这么久,看到那些生命的奇迹,更加让我想到这个胃的问题,我有很多朋友在长期的饱食之后,都是一顿不吃能饿得胃疼,更有甚者,一顿不吃能饿得眼冒金星昏过去,而我吃得比别人少多了都不饿,可见要是同时遇到困境的话,经饿的人肯定更能度过难关,想想自然界的动物哪来那么多食物啊,这也就是他们更灵敏更能生存的原因。人类不提高警惕,自己把自己给吃傻了!
所以,对于汁法,当喝汁一定时间以后,就没必要喝那么多了,其实很多老汁友都发现没以前那么能喝了,说明胃已经变小了,这时就顺应它,减小汁的量,同时正常饮食的量也可以酌情减少,只要不饿就可以不吃了。
所以哈维的单一的原则有一条是只要是生的汁或菜想吃多少就吃多少的理论是建立在最初从大鱼大肉的饮食过度的人们的,一般用于汁法初期,当汁法成了习惯,胃小了之后,再大量的果汁或生菜对胃来说也一样是负担,所谓过犹不及也就是如此了。所以,随着身体的变化,大家要及时调整自己。所以喝汁的关键是思想上的理解,理解让胃休息是理论的源泉,要不然,怎么喝都不见得见效。
当然,大家会担心营养问题,甲田书中有更多的理论证明了,只要人体能吸收的就是真正的营养,不管吃什么,关键是怎么吃才能吸收,事实证明,让胃休息得越好,它工作效率越高,而我想对于不同情况的人对食物的营养转化率是不同的!就象改制前的国有企业,浪费严重效率低下,国家补贴再多都"营养不良",转制后,精简机构后,人虽然少了,但效率提高了,国家也不怎么管了反而效益还好,这些规律都是相通的,所以随着健康饮食的深入,慢慢地修复胃本身的大小,自然是不会缺营养的,但也要尊重身体循序渐进的规律,走急了也是不行的.胃小了,肠子自然就小了,肥就这么健康地顺便减了,何乐而不为呢?当然那些以前怎么吃的胖不了的,随着营养转化率的提高,血气肯定会上升的,所以还会比以前胖点重点,好的机制都是双向调节的...
与坎贝尔教授合作进行中国健康调查报告的中国科学院院士陈君石在其新浪博客上回答了我有关牛奶和素食的问题,虽然答案我并不很满意,但他能回我我已经很开心了,地址是: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e311c401009zyr.html,希望大家也去积极提问,形成良性互动。
June 28
新闻来源:39健康网
IT一族是年轻人向往的职业,这个群体正在逐渐扩大。然而,这个行业也存在着一些与职业相关的疾病。专家提醒人们,这些病大多数是由于平时不注意,粗心引起的。因此,预防这些疾病要从日常做起,必须引起重视的是,多数“职业病”是可防不可治的。

疾病1: 鼠标手
人的腕关节向掌面屈曲的活动度约达到70O~80O,向手背部屈曲达50O~60O,使用键盘时,腕关节背屈约45O~55O,已接近了最大的角度,这会牵拉腕管内的肌腱使其处于高张力状态,加上手掌根部支撑在桌面会压迫腕管,在这种状态下,手指的反复运动容易使肌腱、神经来回摩擦,发生慢性损伤,造成炎症水肿,继而引起大拇指、食指、中指出现疼痛、麻木、肿胀感等,还可出现腕关节肿胀,手部精细动作不灵活、无力等。人们使用鼠标时,反复机械地集中活动一两个手指,而配合这种单调轻微的活动,还会拉伤手腕的韧带。导致周围神经损伤或受压迫。
对策:每工作一小时就要起身活动身体,做一些握拳、捏指等放松手的动作。使用电脑时,电脑桌上的键盘和鼠标的高度,最好低于坐着时的肘部高度,使用鼠标时,手臂不要悬空,移动鼠标时不要用腕力而尽量靠臂力做,不要过于用力敲打键盘及鼠标的按键。另外,鼠标最好选用弧度大、接触面宽的,有助于力的分散。
疾病2:手机肘
“手机肘”在医学上被称作“肘管综合征”。患“手机肘”的人大多是一些白领人士,每天接打手机、发送短信的时间超过四个小时。据了解,“手机肘”早期表现为肘关节疲惫麻木、疼痛、胳膊有时抬不起来,因为接打手机时间太长,打电话时总把手臂圈起来,长期就会造成神经牵拉受损。症状较重者为持续性疼痛,手臂无力,甚至持物会掉落,在前臂旋转向前伸时,也常因疼痛而活动受限。
对策:专家建议常用手机的人士,打电话时应尽量使用耳机,避免手臂长时间弯曲,或尝试“左右开弓”,让双手轮流放松休息。一般打完电话后应进行适当的活动,还可以用毛巾热敷缓解肌肉紧张。专家提醒,如果发现手臂等部位酸痛、麻木等症状出现的频率增高,或者在极短时间内就出现此类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疾病3: 键盘腕
医学上称为“腕管综合征”。主要症状表现为手腕、拇指、食指及中指的麻木和疼痛,常感觉大拇指笨拙无力,拇指、食指、中指感觉迟钝和异常,而小指和无名指内半侧完全正常,如果让患者将两手搁在桌子上,前臂与桌面垂直,两手腕自然屈掌下垂,大约一分钟即可出现食指和中指的麻木。主要原因是长期从事电脑打字工作敲击键盘所致。
对策:应让长期操作电脑者将腕部垫起,避免悬腕操作。工作一个小时左右应作短暂的休息,同时活动一下腕部。治疗时应该暂时停止使用电脑,并遵从医嘱用物理、封闭、手术等方法治疗。
疾病4:屏幕脸
天天与电脑打交道的人,长期面对电脑屏幕,不知不觉中会生出一张表情淡漠的脸,影响日常的人际交往,且容易产生人格障碍与性格异常。长时间的人机对话会出现面部表情不丰富甚至无表情、表情淡漠的情况。另外,屏幕辐射产生静电,最易吸附灰尘,长时间面对面,更容易导致斑点与皱纹。
对策:在日常操作电脑时,身体与电脑屏幕应保持不少于70厘米的距离。硬件上,应配置一台辐射较小、没有眩光、显示稳定的电脑,有液晶显示屏更好。同时,要挑选适合自己的电脑桌椅,尽量把它们调节到最适合自己的状态。要注意眼睛休息,最好一小时休息10分钟,每天做两次眼保健操。上网结束后,第一项任务就是洁肤,用温水加上洁面液彻底清洗面庞,将静电吸附的尘垢洗掉,涂上温和的护肤品。久之可减少伤害,润肤养颜。

最后,推荐给大家一个开源小软件,workrave。这个软件可以在对着电脑一定时间后提醒你注意休息,可以跟着他一起做一些放松运动。
地址:http://www.workrave.org/welcome/index.php
但要说最重要的,还是有空的时候就别在电脑前呆着。

June 10
方便以后百度这两个关键词的同学们
如果你在JavaScript里调用appendChild却被报参数错误而你又认为参数正确的时候,
那么,很高兴的告诉你,你可能犯了这样一个错误:
向一个dom对象append了另一个window里的dom节点。
特此刘案,备查。
June 01
觉得比较应景所以转载一下,郑重声明本文不代表本人观点。
1,可以装B,但不要被人识破。
2,如果装B被人识破,那就一定要在别人嘲笑你前,先狠狠的嘲笑自己。
3,可以尝试任何打扮,除了非主流与脑残系自拍。
4,不买任何带有明显LOGO的东西,比如LV的Monogram。
5,一万元以内的奢侈品,可以买,但不可以绷(炫耀)。
6,信用卡应该有两张,才能拆东墙补西墙。
7,送朋友礼物一定要大方一点。
8,对于自己买不起的东西,就不要经常挂在嘴边,写进文里了——好象自己已经在用了一样。
9,不要大面积染发。
10,知道有些话只是听听就算了。比如“下次我请你”,“有机会大家一起发财”等等。
11,如果不是和很熟的朋友一起去KTV,那请慎重点歌。有些人虽然不知道“粉红色的回忆”、“当爱已成往事”怎么唱,但他们确切地知道这些歌是来自于哪个时代。
12,家里常备一瓶红酒。
13,一年至少旅行一次,哪怕只是去远郊洗温泉。
14,任何在酒吧里认识的花朵般的少女或少年,如果他们很自然地叫你“姐姐”或“哥哥”,不必动心,他们只想把你调教成买单的大头。
15,酒照喝,舞照跳,只是别晚过两点。不然你会老得很快。
16,消夜绝对不吃。实在要吃,那就吃完了再出去玩会儿,总之,别吃了就睡。
17,国内的时尚杂志还是看看就算了,编辑们也多是穿的批发货,听他们的时尚建议等于请盲人指路。
18,至少知道两个以上名声不响,但口味一流的饭店。
19,宁肯勤换包包与鞋子,也不要勤换手机或数码相机。
20,看韩剧不如看美剧,后者真实一些。
21,不要幻想甚至假装自己是以下某种人群:箩莉、公主、名媛以及〈欲望城市〉里的任一女主角。
22,不要再以自己不会作饭、不会换灯泡……等等为荣。你以为你还有资格扮无辜?
23,尽量不要再和人合租。
24,手机铃声还是朴素一点吧,别整流行歌曲,尤其是网络歌曲。
25,还是开个BLOG,有些话需要说给自己听,有些事需要让别人知道
情爱宝典
26,炫耀自己性技巧老道,是牛B;炫耀自己睡过的人多,是傻B。
27,切勿再以自己的老公/老婆长地帅或漂亮为荣,听你的话、宠你到爆才是王道。
28,一夜情依然无罪,但别从网络找,去酒吧。
29,和一个人只保持在暧昧的状态,这让你荷尔蒙保持旺盛分泌,延缓衰落。
30,×××也是一种良好的性体验,而且不可耻。不过,25岁前频繁那是年轻气盛,25岁后请你也照顾一下还要为你排毒的肾。
31,任何会与他人发生接触的器官,洗洗更健康。比如手。
32,买避孕套这种工作,不一定非要男生去做。
33,任何正经的恋爱,第一次约会都不可能是上床。
34,再热烈的恋爱也不需要用两人的大头贴作为手机桌面,以及“老公老公我爱你”作为手机彩铃。
35,分手后要听杨千嬅,而不是张惠妹 R>36,只看你照片就说要追你的人必定是猪。
37,自己买的东西就说是自己买的,没必要再说是“老公送的”、“一个朋友特意买给我的”等等之类的话。
38,秀恩爱有个度,诸如“老公今天起来对我说:你昨晚把我吸干了……”之类的情节,就不用写在BLOG里秀了。有时候以你和你老公的尊容秀出的这种“恩爱”画面,于那些看到你这篇BLOG的熟人朋友,是一种想象上的视觉折磨。
39,最需要碰运气的事情,不是中500万,而是爱情。注意,这里说的是爱情,为了不付房租而找人结婚则不在此列。
40,25岁以后最可悲的事情就是扮可怜博同情。
41,25后,看〈×××〉是要学会不能让情感控制自己,而不是转头就对男人要钻戒。
42,曾经你没追到的人现在反过头来追你,坚决不要。不要为他/她的掉价买单。
43,再猥琐的男人也敢把自己当成情种,只要你主动示好。
44,情人眼里出西施,但也不要因此就把周围所有的人都当狗屎。
45,养猫的男人必是GAY。
46,不可再抱有被有钱人收纳或包养的“梦想”,或者,把这个当作事业来经营。
47,见到美人追丑鬼,不可再大惊小怪或愤愤不平。口味千姿百态,这和有人喜欢兽交是一个道理。
48,有陌生人的场合,出场一定要闪亮和用心。
49,分手以后可以做的最有意义的一件事就是换个新造型。
50,这一辈子会爱上你的人很多,25岁以前一个都没有也没关系,25岁以后出现的才是好货
友情岁月
51,依然有理想,但饭票已在手。
52,安然观赏别人的哗众取宠或卖弄风骚,把它当作郭德纲讲相声。
53,不要接受每个人对你的示好,这其中有一大部分出自于功利。
54,可以忍受别人说你丑,但不能忍受别人说你老。
55,女人和女人做朋友,要示之以绿叶的姿态,同时也要暗藏红花的心机。
56,三种东西绝对不能相信:男人的承诺、女人的眼泪以及朋友的酒话。
57,总和你玩在一起的朋友一定不会是能提携你的贵人。
58,在这个社会混下去的办法并不是单纯到只有“陪人喝酒”和“陪人睡觉”两种。
59,就算月挣3000,房租(贷)2000,但该请客的时候也决不含糊。
60,与人交友,两种东西不可赖:酒与钱。
61,只要是在自己的承受范围内,别人爱怎么占便宜就怎么占吧。
62,有时候和异性成为生死之交、至亲好友的途径是上一次床。
63,叫你“亲爱的”代表你们不熟,叫你“贱人”、“死货”才是把你放在心上的表现。
64,作为一对情侣的单身朋友,你唯一需要做好的就是当一个捧场的观众。
65,如果你是单身,而又有你认识的人看上了你的某个好友,那么切记:真的不必在他们约会的初期夹在中间扮演丫鬟、马夫、小丑、陪客、和事佬……人生只有一次,不要总演配角。
66,过了25岁,就算做个250也比做个13点好。
May 13
Son: Dad, what is an idiot?
Dad: An idiot is a person who tries to explain his ideas in such a strange and long way that another person who is listening to him can't understand him. Do you understand me?
Son: No.